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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新变化

日期:2018/08/13  点击:1971 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不等于评审

今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这套制度需要机构满足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同时也要求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这套制度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它主要依据《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事实上,很多人都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评审弄混了,认为它是通过申请专家评审后颁发的证书获得的许可。其实,它是检验检测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才能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证书,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实施这套制度最主要的目的。

 依据“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这次国务院各机构改革中,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主要还是管理部门的变化。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发布后便能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具体归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哪个部门。”乔东在谈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时表示。

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新要求

 

历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都是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要求来进行,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也是检验检测行业相关从业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乔东透露,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实行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但实施的具体要求,会回归到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本身。

 

特别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对行政许可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核心还是“放管服”,放就是简政放权,管是放管结合,服是优化服务。所以下一步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核心就是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号),对我国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提出了总体发展的改革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 避免重复评审,实施统一资质认定管理。

 

这些年,我们一直倡导要减少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许可事项,减少重复评审,但调查分析得出的结果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很多许可事项都有重复,且很多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基础上,又重复管理、重复评价。因此,要清理许可制度,避免重复,最终要统一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上来。这也是我国对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的趋势,需要政府部门和检验检测行业共同努力,争取实现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准入,采用一套制度,由一个部门管理,用“共同实施”的方式来实现。同时,这也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未来要承担的历史重任。

 

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实际上,这部分内容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改革方向具体要求的落实,也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提出了要求。